各二级单位:
学校于2020年3月23日发布《关于近期教职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教职工于3月29日(周日)前返回长沙。根据健康打卡数据显示,截止4月2日仍有不少人员未返回长沙。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保障教职工健康与生命安全和学校正常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职工须在长沙继续做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公工作,并做好随时返回学校上岗工作的准备。工作日内离开(不在)长沙者,须履行因私请假或因公报备手续。
2.学校将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进行管理。教职工在工作日因公离开长沙需向二级单位报备。教职工不得在工作日因私离开长沙。确有特殊原因需在工作日因私离开长沙,必须按照学校请假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各二级单位要严格审批。所有因私请假均需按学校相关程序办理,并执行相应工资绩效扣发规定。
3.在疫情防控解除之前,教职工原则上不得因公(私)到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确有特殊原因需到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由二级单位研究审议,经主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后,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
4.学校将从4月7日起对各二级单位职工在长及请假备案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未严格执行考勤纪律的按规定进行处理。请假规定详见《best365网页版登录教职工考勤和请假管理办法》(中大人字〔2019〕61号)。
人事处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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