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强化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抓好“十四五”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和谋篇布局,经研究,省科技厅决定启动“十四五”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1.省科技重大专项。应面向国家、省重大战略,面向科技发展前沿,面向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结合2021-2035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我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战略研究,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公益性和前沿性技术研究,聚集重大创新人才(团队)、平台、基地等优势创新资源,协同各方力量,针对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科技重大需求,提出目标明确、边界清晰、切实可行的系统解决方案,预期能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研发重大高新技术装备或产品,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催生新兴产业或形成新业态,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省科技重大工程。应聚焦未来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制高点,围绕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关键领域谋划提出人才、平台、技术、资金、设施等创新要素多位一体的标志性科技重大工程,包括重大科学装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学研究基础设施等。项目实施意义重大,能够显著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支撑我省高质量发展,对引领行业、产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标志性、基础性作用。
二、基本条件
(一)省科技重大专项
1.承担主体。包括省内各类创新主体,承担主体应运行管理规范,具备足额项目资金筹措能力(非企业实施的公益类项目除外)。项目应实现产学研用结合,重大产业技术攻关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原则上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重大公益性、前沿性项目,原则上由高校和科研院所牵头。
2.创新能力。具备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掌握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高层次人才(团队)优势明显,能整合集成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协同实施;有良好的产学研用合作基础和成果转化示范条件,可实现产业化或应用转化目标,并能够实现优先在省内应用转化。
3.首席技术负责人。为确保项目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项目应设一名首席技术负责人。首席技术负责人应为本技术领域领军人物,具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原则上应为实施单位在职人员。
(二)省科技重大工程
1.建设主体。包括省内各类创新主体,建设主体应运行管理规范,在基础条件、技术创新、平台与人才等方面有突出优势,具备各类创新资源和建设力量协调整合能力。
2.建设基础。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包括“十三五”期间结转续建项目、“十四五”新开工建设项目和“十四五”期间继续或预定推进前期工作的项目。
3.投资规模。总投资强度在10亿元以上。
三、有关要求
1.填报要求。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填写征集表(模板见附件),所填写的内容应符合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关于科研诚信、科技保密、国际科技合作等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2.常年征集。项目常年征集,欢迎广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省直单位等单位和科技人员持续参与征集工作。其中重大工程项目第一批征集截止时间为6月19日。
3.提交程序。所有征集提交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第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征集于6月19日12:00前提交至一办423办公室。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常年征集,如需提交,直接交至一办423。项目征集表应由具备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推荐权限的单位进行审核,出具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项目征集表与推荐文件一并提交至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项目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及敏感、保密事项,须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通过保密渠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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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 0731-88988732、8898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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