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详情请链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EEE2DA2FD2E7448A8F1AB4DDAAEB4DFF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现通知如下: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1.申请人需在校内找寻二级单位和校内联系人协助申报工作。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指南链接如下: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8099.htm,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注意:意向性协议需要盖学校行政公章,请校内联系人在学校办事大厅-学校印章申请(科研类)-“政府计划项目”中选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事务”、“申请印章名称”中选择“学校行政用章(校印)”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事项”。
3.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按信息系统内要求提供必需的支撑材料,并作为附件上传,申请人填写完成后应交校内联系人审阅,校内联系人及相应二级单位需对申请书内容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帮助申请人完善申请内容。
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5.申请人完成协议签订后可以开通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请二级单位统计申请人信息将信息简表交科研部开通账号,简表内容包括:姓名、电子邮箱(登录账号)、证件号、职称、角色、所在院系所。
6.项目提交后,科研部将组织人员对申请人国籍、年龄、工作经历等信息进行核查,若不符合指南要求将不予以推荐。
7.项目申报时需提交《依托单位审查及推荐意见》(附件2),请各二级单位组织教授委员会针对每个申请人和研究领域不同情况填写《依托单位审查及推荐意见》,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交科研部审核,推荐意见的电子版(WORD版)交科研部统一办理盖章手续。
由于需提前走签报程序,故此推荐意见需在3月6日前拟好并于3月7日上午统一交科研部。盖章后科研部将扫描发给各二级单位。
1. 3月6日申请人和二级单位完成《依托单位审查及推荐意见》内容填写。
2.申请人正式提交项目申请时间为3月10日上午十点前。
3.二级单位需在3月10日中午12点前完成在线审核,并发送《关于报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非集中期间申报使用)》(附件3)和清单电子版给科研部。
4.科研部完成审核后提交给自然科学基金委,并完项目申请清单提交工作。
联系电话:0731-88836044、88877943
电子邮箱:ouyangjun@csu.edu.cn,kangjianhua@csu.edu.cn
电子邮箱:rlzy@csu.edu.cn
附件:
1.国家优青(海外)申报人选意向性工作协议-2023年
2.优青(海外)依托单位审查及推荐意见-2023年
3.关于报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非集中期间申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