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详情请链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4AF5904A9D34446E8A1A81307A1154DC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2023年度新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填报工作已经开始,按《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为按时完成我校《计划书》填报工作,现将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我校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资助项目名单已于8月24日由学校科研部通知各二级单位,本次需要提交《计划书》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计划书》填写通知已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要求进行网上填写。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批准通知书》,并根据《批准通知书》附件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内容按专家修改意见填写计划书正文;如对修改意见有异议,须在计划书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前提出。电子版计划书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学校统一审核后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返回修改后再行提交;审核通过者,打印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学校统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项目还需将对应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即申请人和负责人签好字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页和合作单位盖好章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若无合作单位则无需盖章)各两份分别装订在两份计划书之后,所有签字和盖章均需原件,电子版和纸质版计划书内容应当保证一致。
1.根据新颁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预算管理方式不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包干制项目申请人应当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申请资助额度,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预算制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应当根据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项目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
2.请各项目负责人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附件2)、《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包干制》(附件3)、《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附件4)并认真阅读。
注意: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中设备费、劳务费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需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资金外拨情况、自筹资金进行必要说明。
3.2023年度实行包干制的项目有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4.待项目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请各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中最后“项目负责人(签章)”位置签好名字。“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依托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及“依托单位(公章)”均由科学研究部统一加盖。
5.项目负责人还需在两份计划书分别附申请书中纸质签字和盖章页(A4纸)(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上学校公章由科学研究部统一加盖。基金委将对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进行审核。纸质计划任务书一份由基金委存档,基金委返回一份给学校存档。
1.9月4日16点前,项目负责人应尽快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系统,填写《计划书》电子版,并完成提交。学校科研部9月7日16点前完成审核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以下简称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请各项目负责人关注计划书审核状态,按要求重新修改后于9月14日前完成网上提交。项目负责人应密切关注《计划书》状态,并及时进行修改和再提交工作,直到基金委审核通过。
2.项目负责人在资助项目计划书电子版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后打最终版印《计划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所有项目还需将对应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即申请人和负责人签好字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页和合作单位盖好章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若无合作单位则无需盖章)各两份分别装订在两份计划书之后,所有签字和盖章均需原件,电子版和纸质版计划书内容应当保证一致。
3.9月19日前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资助项目计划书严格审核后统一交科研部(各单位请收齐后统一完成上报,不接受个人提交)。未获得基金委网上审核的项目也按此时间提交纸质版计划书。
4.各二级单位收到计划书和申请书后须用铅笔将附件1清单上的对应项目存档序号填在计划书的右上角(注意必须用铅笔)
5.9月21日前科研部完成网上最后审核、并在纸质计划书上盖学校公章、出具公函后报送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由于计划书提交有时间严格限制,学校将严格按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如不按规定日期提交,科研部将不予受理)
注意:延误项目和后续获得资助的项目计划书按此通知要求办理纸质版提交工作,但用章需由项目负责人通过学校印章系统提交盖章申请,并自行完成邮寄报送工作。
1.是否双面打印(最后的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可单面);
3.两份计划书后是否均附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两份签字是否均为原件;
4.是否用铅笔在计划书右上角填写存档序号;5.是否装订稳固(不能只订一颗订书针),由于涉及到档案存储,计划书纸质版只需要普通装订即可,不需要胶装。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